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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以下简称“煤科总院”)2021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煤科总院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2、申请人必须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3、申请人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无重修和不及格纪录,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身心健康。
5、申请人符合煤科总院及各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流程
1、预报名:时间为9月14日-9月30日
申请人在预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煤科总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专业及方向情况。并将下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拟申请培养单位联系人邮箱(附件1)。
①《煤炭科学研究总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②学生证(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③本人第二代(或第三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正反两面信息均须清晰,且正反面需扫描在一页纸上;
④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一份;
⑤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学科竞赛、奖学金等)。
2、申请人填报志愿: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与拟申请培养单位确认后,可在规定时间内(9月28-10月10日)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3、煤科总院发出复试通知: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进入复试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需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
4、参加复试:申请人根据煤科总院复试通知确认并参加复试,复试报到时向拟申请培养单位交验“1、预报名”中所列材料纸质版。
5、体检:申请人在复试期间须到煤科总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并提供体检证明。
6、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的申请人,煤科总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需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予答复后完成拟录取。未经该系统录取的申请人在录取检查中不予承认。
7、放弃拟录取的申请人需在10月10日前与拟申请培养单位确认并递交纸质说明材料。
三、奖惩政策
1、煤科总院录取的研究生毕业后择优留院工作,在京单位优先解决北京户口。
2、申请人参加煤科总院复试均可报销往返车费(动车二等座、普通车硬座或硬卧)、住宿费(因地域差异,具体标准及报销方式可与附件1中各培养单位联系人确定)。
3、煤科总院研究生就读期间,学费、住宿费全免,每月发放学习津贴2000元,根据实际表现择优享受培养单位奖金福利待遇,学习优秀者享受优秀在校生、优秀毕业生等奖学金奖励。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的;
(3)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大学阶段第四学年的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5、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招生计划
以煤科总院当年下发的推免招生计划为准(附件3)。
五、其他
本办法由煤科总院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2煤炭科学研究总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